撵野猪致老人被攻击身亡,如何担责?
11月25日,网络流传一则野猪闯入居民院落攻击一名老人的视频令人揪心。
据悉,该事件发生在陕西安康岚皋县。监控视频显示时间为11月24日,一头体型较大的野猪闯入居民院落中,随后攻击院子里的一位老人。老人被野猪撞倒在地,随后被拖拽撕咬。视频中还出现了三只狗,其中一只戴有护甲。
26日,岚皋县林业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核查,近期野猪损害庄稼严重,11月24日上午,陈某树等4人带猎狗自行上山撵野猪,猎狗追撵的野猪进入农户院子,胡某翠(女,76岁)受到攻击,经县医院120救护中心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受害者家属情绪平稳,已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说法:
野猪可以被随意猎杀吗?
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调整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名录,原本受到“三有”名录保护的野猪被移除出“三有”名录。所谓“三有”名录指的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虽然野猪被移出“三有”名录,但并不意味着野猪从此就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随意猎杀、食用。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所说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包括野猪。
涉事4人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该事件中,野猪因被猎狗追撵慌不择路闯入老人家中导致悲剧发生,陈某树等4人放猎狗撵野猪的行为,客观上制造了危险源头,且与最终损害结果紧密关联。即使该行为合法且经过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4人仍应预见野猪可能失控危及他人安全,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采取防范危险扩散措施,存在过错。
因此,涉事4人首先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老人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次,4人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4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对野猪进行狩猎,则可能涉嫌非法狩猎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从通报中得知,受害者家属与涉事行为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这并不意味着4人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量刑时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如果没有外因,野猪伤人谁来担责?
如果没有外界因素介入,野猪攻击村民致使其受到伤害的,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同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部门有义务对野生动物采取监测活动范围等措施,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提醒
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专业、有效的措施控制野猪种群规模,完善野生动物致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遭遇野猪时,尽量保持与其对视并慢慢向后移动,尽量选择向高处避难,切勿主动攻击,防止受到伤害。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江苏金汇人律师事务所 瞿建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