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持长江流域及太湖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4年7月4日21时起,调整我省沿淮及淮河以南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范围,结束我省沿淮及江淮之间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维持我省长江流域及太湖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市和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2024年7月4日21时起,调整我省沿淮及淮河以南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范围,结束我省沿淮及江淮之间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维持我省长江流域及太湖地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市和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