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反杀”野猪,要担责吗?
近日,云南昭通一位77岁老奶奶上山被野猪咬伤后用镰刀将其“反杀”,此事冲上热搜。
老奶奶家属表示,这头野猪两天内已经咬伤了四人。9月27日,老奶奶上山劳作被它咬伤后,就拿了把镰刀将其砍杀。目前,老奶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图片来源:四川观察)
律师说法:
野猪可以随意捕杀吗?
2023年6月30号最新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上,野猪已从名录上剔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杀野猪。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即使野猪不再是保护动物,但仍是野生动物,不能随意捕杀。
老奶奶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虽然《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野生动物攻击公民时,秉持公民生命权优先,可因紧急自卫击伤、击毙猛兽,在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后,可不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该事件中,老奶奶是为了保护自身生命健康权不得已将野猪“反杀”,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因此不构成违法,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提醒
野外遇到野生动物时,要保持冷静,做到“不打扰、不招惹、不驱赶、不围观、不投喂”,避免其受到惊吓后做出攻击行为,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遇到紧急情况时,也可以拨打110求助。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 孙小林律师
新闻来源:四川观察、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