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亲16年发现父亲是假的,能追究“父亲”责任吗?

荔枝新闻 2025-01-06 17:31

河南郑州的王先生成功认亲16年后,近日却意外发现亲爹是假的!

王先生从小到大他先后被多个家庭收养,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2008年,当时20多岁的王先生通过养父,找到一个自称是他“亲生父亲”的人。“对方直接称我是他的私生子,包括他的亲戚朋友,他的邻居,都说我是他的儿子。”王先生说,16年前,这个“父亲”还拿出了他小时的照片。

王先生表示,在山东认亲成功后,他曾多次要求做DNA检测,都被“父亲”以各种理由拒绝。2024年12月,因为“父亲”生病,他拿到了“父亲”的血样,做了DNA检测,结果显示:双方并无血缘关系!

当王先生将结果告诉“父亲”后,对方却说:“不是父子关系,就不是父子关系,你还能怎么?”王先生称,这16年中,自己做到了一个家庭儿子能做的所有事情,现在却得到这么一个结果。

如今41岁的王先生,想继续寻亲。

(图片来源:小莉帮忙)

律师说法:

如何定性“父亲”的行为?

该事件中,“父亲”故意捏造事实,骗取王先生的信任,导致王先生误认为其是亲生父亲,而做了一个儿子该尽的义务,这属于欺诈。

“父亲”可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方面

我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王先生有权要求撤销双方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不过这个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要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因此,王先生应当尽早行使这个撤销权。双方的父子关系撤销后,根据《民法典》第155条规定,双方的认亲行为自始无效。

该事件中,王先生作为儿子对“父亲”尽义务有付出,因此有权要求“父亲”予以返还,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刑事方面

如果“父亲”是基于骗取王先生的钱财而认亲,则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

根据规定,达到一定数额的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父亲”的诈骗金额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标准,也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律师提醒

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社会纠纷,每个人的行为都应该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如果发现有人冒充他人亲生父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秩序。

同时也提醒大家,寻亲应当通过正规平台、合法手续,不能盲目轻信他人。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马红君律师

新闻来源:新黄河、“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