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AI伪证打官司?诉讼诚信容不得任何“技术捷径” | 荔枝时评

荔枝新闻 2025-12-29 18:24

文/李戈

(作者李戈,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据报道,近日湖北大悟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时,识破了原告方的诉讼造假行为。其提交的用以佐证水电费欠缴的水电表照片,实则为AI生成且带有明显标识,最终法院对当事人予以训诫,虚假证据也被依法排除。这起看似荒诞的个案,背后折射出的,是AI普及时代社会诚信与司法公正面临的全新挑战。


AI技术的飞速迭代,让“一键生成”成为常态,却也给一些人提供了“钻空子”的幻想空间。近些年,AI造假事件也屡屡出现。在电商平台,有消费者利用AI生成商品霉变、破损的虚假图片,零成本骗取“仅退款”,让商家蒙受无端损失;某汽车品牌曾因一段AI伪造的不实视频,无端卷入舆论风暴,耗费大量精力澄清才挽回声誉。

这些现象共同指向一个问题:当AI降低了造假门槛,虚假信息便可能跨越商业、司法等多个领域蔓延。而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被AI造假渗透,不仅会破坏个案的公正裁决,更会动摇公众对法律体系的信任根基,其危害远超普通领域的造假行为。


图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司法底线的刚性,在AI造假面前绝不能妥协。我国法律早已为诉讼行为划定清晰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伪造重要证据妨碍审理的,可处罚款、拘留,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AI生成内容必须明确标注,禁止恶意篡改。大悟法院对涉案当事人的训诫,体现了“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旨在让当事人认清违法严重性,并给予主动纠错的机会,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值得警惕的是,本案AI证据因标识明显而“一眼可辨”,若造假者祛除标识让虚假证据“天衣无缝”,不仅会徒增司法甄别成本、拖慢办案效率,更会直接威胁司法公正。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诉讼造假,无论手段如何升级,都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坚守司法底线不松懈。

应对AI证据造假,需构建“司法赋能、技术规制、社会共治”的三重防线。司法机关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力量,要主动升级证据审查体系:一方面强化科技赋能,引入AI核验、数字水印识别等手段,用“技术对抗技术”提升甄别能力;另一方面完善审查机制,将形式审查与实质核查相结合,结合当事人陈述、案件逻辑、证据链综合研判,让虚假证据无处遁形。

技术平台需履行主体责任,在AI生成工具设计中设置“不可篡改”的标识功能,加大对恶意祛除标识、用于诉讼造假的监测与惩戒力度,从源头遏制虚假证据产生。社会层面要强化诚信引导与普法教育:律师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委托取证、申请法院调查等合法途径解决举证难题;相关部门需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让公众明确“AI造假等于违法”的认知,破除侥幸心理。同时,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细化AI证据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等规则,让司法审理有章可循,形成全方位规制体系。

AI技术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能否被纳入法治与诚信的轨道。面对AI技术带来的新挑战,我们既要拥抱技术进步的红利,更要坚守法律与诚信的底线,让每一场诉讼都经得起事实与时间的检验。唯有如此,才能让AI技术在法治框架内发挥正向价值,守护好全社会共同珍视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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