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主管伪造加班骗保8.9万!贪心再索赔反露馅 法院判了:退钱+缓刑 这些漏洞企业要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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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伪造加班材料骗工伤保险的案件。
陈某是南京一家餐饮管理公司的人力主管,她下班后与朋友聚餐,吃完便骑摩托车回家,路途中撞上了一辆客车,陈某受了伤。经过交管部门认定,陈某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得知交通事故损害不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动起了歪脑筋。
陈某虚构了一个事实:当时她在加班,并且是公司指派她去给客户送合同,她是在送合同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为此陈某伪造了一系列的材料,包括领导签字、会议记录、加班证明,并且陈某还利用职务的便利,私自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加盖了公章。
一系列“造假工程”完毕后,陈某也没有按照公司的工伤申报流程要求,而是私自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虚假证明材料。不久,人社局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陈某骗取工伤住院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8.9万元。可她贪心不足,又以工伤为由,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用。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轶介绍,公司就要求陈某提供详细的工伤认定材料,陈某一开始含糊其辞不肯拿出来,最后她拿出了人社局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司就向人社局申请调取陈某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就这样陈某造假的事情彻底败露了。
经核实,人社局撤销了此前的工伤认定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发后,陈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近日,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
王轶提醒,作为用人单位,一方面要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的保障,要为员工购买保险,完善工伤赔偿制度;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的申报规范化管理,加强公章管理。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和人社局沟通核实,不给违法者可乘之机。
零距离记者/刘舒 詹骥望 荔枝新闻编辑/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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