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AI生成的图,有著作权吗?

荔枝新闻 2026-04-23 17:32

最近AI文生图彻底火出圈!输几句提示词,就能画出绝美插画、产品设计、宣传海报…有人靠AI画图接单变现,有人发平台涨粉引流,还有人直接印在商品上卖货。可一旦自己生成的AI“爆款作品”被他人擅自使用,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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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江苏法院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AI文生图作品认定纠纷案,为这一问题给出了司法答案。

2023年8月15日,丰某娟在某平台公开发表蝴蝶椅子系列图片,标注系通过某AI文生图软件生成,同时公开了生成图片所用的提示词。2024年,朱某莎和某文化公司将这样的内容照搬,用在产品宣传和销售上。丰某娟怒了:这是我的AI作品!对方侵权!要求赔20万!被告直接反驳:涉案图片系使用AI文生图软件生成,不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认为,判定AI文生图是否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智力成果,使用者应当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以证明其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等对最初生成的图片进行调整、选择和润色,以体现其对图片布局、比例、色彩或者线条等表达要素作出了审美选择、个性化判断以及其他涉及自然人智力投入的独创性贡献。

本案中,由于丰某娟未能提供创作过程中相应流程图等原始记录,其所作的选择和修改缺乏证据支撑,难以体现其创作过程中的智力投入。并且,丰某娟自认涉案AI软件生成图片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已无法再现与涉案图片完全相同内容的生成过程,故难以认定其对涉案图片作出了独创性贡献。

所以,法院认为丰某娟主张的图片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作品。同时,简单的提示词本身不是作品,且被诉侵权产品与丰某娟主张的涉案图片不构成实质性相似,被诉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判决驳回丰某娟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AI文生图可版权性及著作权归属争议日益凸显,亟待司法实践明确指引。本案判决明确了依法应当保护AI生成内容中涉及自然人智力投入的独创性贡献部分,AI内容创作者负有对AI生成内容作出独创性智力投入的举证责任,引导公众运用AI辅助深度创作,也提示AI内容创作者注意保留运用人工智能生成软件创作内容的过程性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也说明,法律保护的从来不是“AI生成的内容”,而是人类投入智力、用心创造的成果。真创作,才受真保护;假“躺平”,别想钻法律空子!

此次江苏高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除AI文生图权属认定案外,还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品牌商誉维护、科创产业知识产权纠纷等多个重点领域,覆盖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各类知产争议,通过典型判例明晰裁判规则,为江苏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指引与保障。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郭奉铭

江苏新闻综合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