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江苏用这个条例“表白”民营企业
5月20日,《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江苏首部专门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新法的条款直白落地、规则清晰硬性,用一条条实打实的硬杠杠,为全省近1400万户民营市场主体稳预期、增信心。
民营经济,是江苏发展最厚重的底色。一组硬核数据直观印证民企地位:2025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8.33万亿元,占GDP比重58.5%;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1400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96%;贡献62%的税收、50.5%的出口额,吸纳就业1693万人,90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数量位居全国第二。无论是稳增长、促创新,还是增就业、惠民生,民营经济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
2025年4月,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施后,江苏依托上位法规搭建完备政策体系,各地也顺势出台配套举措,全省凝聚起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但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依然存在:民间投资增长承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高端人才引留困难,部分企业转型升级存在“不敢转、不会转”的困境;再加上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账款拖欠、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一直牵绊不少民营企业发展脚步。而这部《条例》最大的特点,就是企业最痛的地方,法规盯得最紧。
看得见的硬杠杠:
直白、明确、可执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共7章75条,主要是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突出公平竞争、要素支持、创新发展、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可谓干货满满。
例如,在市场竞争方面,明令禁止政府采购、招投标中限定所有制、设置本地门槛、不合理业绩要求等10类违规行为,杜绝差异化待遇;金融领域硬性要求,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统一利率、统一审核、统一免责标准,坚决破除企业身份壁垒。
在执法监管方面,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涉企行政检查同比压降近20%。同时在全国地方立法中率先规范异地执法协作,手续不全一律上报,从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在权益保护方面,明确禁止非法限制、侵犯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经营自主权和商业信誉的各类行为。对涉企政策制定与调整作出规定,要求保持政策稳定,确需作调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时间,为民营经济组织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彰显江苏特色:
精准破解企业发展瓶颈
细细梳理《条例》,笔者发现其亮点更在于立足省情、突出实用,把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江苏做法固化为法规条款,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体系。
例如在融资方面,全国首创“民营信用贷”纯信用产品,截至2025年底授信974.2亿元;设立500亿元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超90%资金投向民营企业,有效破解企业融资抵押难、成本高问题。
用地方面,创新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模式,支持企业盘活低效用地、分割产权,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账款清欠上,建立长效化解机制,将支付情况纳入审计督查,2025年已清偿拖欠账款490.83亿元,刚性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人才方面,畅通民企职称评审通道,依托G42沿线人才改革试验区,累计为民营企业引进博士后5400余人,破解高端人才引留难题。
强化创新赋能:
激活企业内生动力
创新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核心底气,也是江苏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当前,不少民企存在研发投入不足、技术攻关难、成果转化慢等痛点。此次《条例》专门针对性加码,从资金、平台、转型、标准多维度构建创新扶持体系。目前江苏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5.3万家,占全省总量92.2%。省级财政安排3.5亿元专项资金,定向扶持民企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打破技术壁垒。同时,紫金山实验室、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一众重大高能级创新平台,全面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科研设备、技术资源,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转化堵点,降低中小企业研发门槛。
当前全省超80%的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由民企打造,2025年民企参与制定行业标准273项,在新质生产力培育、产业转型升级赛道上,民营经济主力军作用愈发凸显。
法治成效落地:
企业信心持续回暖
在业内人士看来,《条例》最核心的突破,就在于把“政策暖意”转化为“法治恒温”。
南京一家做智能装备的民企负责人告诉笔者:“以前最怕的就是‘新官不理旧账’,现在法规白纸黑字写明了不能以换届、更替为由违约毁约,我们可以挺直腰杆谈合作了。”苏州一位企业主则坦言:“过去投标遇到不合理门槛,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有了明确的禁止条款,以后再碰到,我们就有了讨说法的依据。”
这些朴素的感受,指向同一个方向:法治带来的,不仅是立竿见影的“特效药”,更是长久稳定的“定心丸”。
2025年江苏新登记私营企业50.7万户、增长8.8%,29家新增上市公司全部是民企——这些数据说明,江苏民营经济本身就有一股韧劲。而今天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是把过去那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企业迫切需要的保障,用最刚性的方式固定下来。
对江苏近1400万户民营市场主体来说,《条例》的价值,在于用法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约束政府的执法边界、打破市场的隐形门槛。
让民企敢接长单、敢投大钱、敢闯新路——正是这部法规最大的诚意。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朱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