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司法真相的“改编”,不是艺术是越界 | 荔枝时评

荔枝新闻 2026-05-20 15:49

文/孔德淇

(作者孔德淇,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尚未公映便引发舆论哗然。网友质疑该片打着“根据真实经历改编”的旗号,将法院终审认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包装成“反抗家暴失手杀夫”的悲情故事;把服刑人员违规参与商业拍摄等操作,粉饰为“励志重生”的温暖叙事。目前,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就上述争议作出回应:已关注到相关情况,已在进行处理。

“真实改编”的价值,在于还原本质、引发共鸣。该片号称“真实改编”,核心情节却与司法文书载明的事实不符。法院生效裁判清晰认定,当事人因琐事争执持刀刺死丈夫,无充分证据证实其长期遭受家暴,案件依法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这是经过完整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后形成的权威结论,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效力。然而,影片宣发却全程刻意回避这一核心事实,主打“反抗家暴、正当防卫、悲情母亲”的叙事标签,将未被法庭采信的单方主张当作唯一事实,把恶性犯罪美化成“以弱抗暴”的正义之举。这种行为不是艺术加工,而是对真相的蓄意篡改,对司法尊严的肆意践踏。

更值得警惕的是,影片不仅刻意回避司法机关的权威结论,还让当事人以“悲情母亲”的形象亲自出演,试图以真人演绎强化虚假叙事的可信度。这种用真人“现身说法”包装歪曲事实的做法,远比普通的艺术改编更具误导性——观众很容易因当事人的真实身份而放松对事实真相的警惕,进而被影片的煽情叙事所裹挟。一旦这种“用真人洗白犯罪”的模式被效仿,司法权威和社会的是非界限将面临严重侵蚀。

反家暴是全社会的共同共识,支持女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公众的普遍立场,但这绝不能成为虚构事实、洗白犯罪、裹挟舆论的工具。真实的家暴受害者值得同情与支持,反家暴议题需要理性推动,但将证据确凿的故意伤害案,强行包装成“反家暴英雄”叙事,只会消解反家暴的严肃性,适得其反。

艺术创作有自由,但自由不是无边界的放纵。所有基于真实事件的艺术改编,都要敬畏司法结论、尊重客观事实、恪守公序良俗。温情叙事不该建立在颠倒黑白之上,现实主义创作更不能以践踏法治为代价。大众愿意共情弱者的艰难处境,也真心期盼迷途之人重回正轨,但这份柔软的善意,绝不该被别有用心之人肆意透支、肆意消费。靠歪曲案情编织出来的动人故事,纵然能一时赚取舆论同情,终究经不起事实推敲,更躲不开法治的审视。

文艺创作扎根现实,必先站稳法治立场。切莫让流量思维裹挟创作初心,打着纪实改编的幌子行篡改真相之实,更不能让影视作品沦为扰乱是非、消解公信力的推手。恪守事实底线,严守法律尺度,文艺创作方能拥有直击人心的力量,赢得大众的真正认可与长久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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