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2345热线迎来重大升级
6月1日起
全国首部规范12345热线工作的省级法规
《江苏省12345热线条例》将正式施行
标志着江苏12345热线服务全面迈入
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新阶段

今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社会关切,对《条例》作发布和解读。
“一个号码”管服务
此次立法最直观的变化体现在服务范围全面扩容。
记者注意到,立法过程中条例经历了一次更名:从《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改为《江苏省12345热线条例》。字数减少了,但服务范围扩大了。
《条例》规定,12345热线接收范围不再局限于政务服务领域的诉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出的各类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建议等非紧急诉求,都能通过热线直达相关单位。同时明确了各类诉求的法定办结时限,提升保障处置效率。
“这些年,我们归并了35条行业热线。但是部门的号码多,记不住的现象仍然存在”,江苏省数据局(省政务办)副局长张旻说,《条例》规定,推进其它公共服务热线向12345热线归并,为我们下一步深化热线的归并优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用一个号码为企业群众服务。
发布会上,各重点民生部门也同步发布细化举措,民政部门探索“12345+救助热线”联动模式,开启三方通话一键对接专业专员,快速响应困难群众救助诉求。人社部门打造“总客服+专业阵地”协同体系,设立人社服务专区,闭环处置社保、就业、劳动维权等高频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与《条例》规定全面对接,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高频诉求,聚焦市场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治理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升级。
基层治理有保障
自2017年江苏省级12345热线服务平台开通以来,服务量年均增长率19%,2025年企业群众办件量4439万,平均每8个江苏人就有5人拨打过热线,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6%。经过9年探索,江苏12345热线积累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探索经验。此次立法将其固化为制度,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条例》集成了江苏实践成果。比如,在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举办期间,民生咨询、求助诉求会集中爆发,《条例》把多部门保障联动调度机制写入其中,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人员集中进驻12345热线现场,协同办理、联动处置。
此前,我省八部门首次联合启动2026年高考“爱心助考”行动。届时,省数据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八部门将在省12345热线大厅,设立高考“爱心助考”联动指挥调度中心,对紧急求助类诉求提级盯办,穿透式督促解决问题。各设区市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将进驻市12345热线,联动处办考生和家长考试期间反映的各类诉求,做到来诉即办、快速处置、高效解决。
比如,针对电商投诉链条长、处置慢的消费难题,《条例》规定,推动12345热线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客服热线建立诉求转接机制,将推动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履行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的义务,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条例》还鼓励热线工作机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智能问答、智能填单、智能派单、智能回访、智能分析、智能预警等场景应用。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常住人口数、接听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配备相应数量的接听人员,确保人工全天候在线服务,让群众急事难事有人接、有人管。
管用但不能滥用
作为一部重要的省级法规,《条例》还明确多方约束机制,清晰划定各主体行为边界及违法后果,确保热线 “管用更规范”。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介绍,《条例》一方面,严格约束履职行为,热线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承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若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泄露国家秘密或个人信息、非法干预威胁诉求人等情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规范诉求人行为,要求其应当如实表达诉求事项,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利用12345热线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无正当理由反复使用或者长时间占用12345热线资源,不得骚扰、侮辱、威胁热线主管部门、热线工作机构或者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此外,《条例》还特别强调了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安全管理,筑牢信息安全法治防线。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罗聪懿 何斐
图片丨曹伟
编辑丨云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