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紫金山“仙人坡”该不该铲?官方回应来了!

荔枝新闻 2026-05-29 13:30

此前,江苏新闻报道了南京紫金山一处长满仙人掌的陡坡成网红打卡点,引发广泛关注。在当时的报道中,来自南京农业大学的专家也提醒说,陡坡上种植的仙人掌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不适合野外种植。而且陡坡属于野生环境,攀爬、逗留都会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工作人员对仙人掌进行了清理。

今天(5月29日),南京钟山风景区管理部门在官方账号发文《致爱山的你:今天我们说说“仙人掌”》,正式作出回应,就“仙人坡”上二色仙人掌被移除一事做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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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坡”的故事已延续二十多年

据了解,此前出现在紫金山天文台下大石壁上的仙人掌,并非自然形成,而是二十多年来南京登山爱好者自发引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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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的采访中,有经常在紫金山里爬山锻炼的市民告诉记者,大家自发种这些仙人掌是为了在水土易流失、其他植物难以成活的坡面上增加一些绿意,同时也能防止水土流失。就这样,这片口耳相传为“南京硬核浪漫”的秘密花园,在紫金山上一处近乎90度的陡坡上绵延生长开来。这两年,随着户外运动越发火热,“仙人坡”成了许多人“寻找野趣”的打卡点。

为什么一定要铲?

官方回应:生态安全至上

针对部分网友质疑“管理粗暴”“看着心疼”,钟山风景区管理部门作出了科学细致的回应。

回应一:外来物种已在周边森林扩散入侵

据工作人员近期现场踏查发现,仙人掌不仅在陡峭山坡上蔓延,而且已在石壁区域之外的周边森林定植、扩散,出现了明显的入侵迹象。南京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李新华证实,这些仙人掌学名为二色仙人掌(Opuntia dillenii),属于归化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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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物种是指在没有人为干扰的情况下可长期维持种群、能自我更新的异域物种。因缺乏天敌、繁殖力强,归化物种可能经历爆发性扩张,从而转化为入侵物种。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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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物种、归化物种、入侵物种的关系)

回应二:挤占本土植物空间,破坏生物多样性

这片陡坡本非不毛之地。早在仙人掌蔓延之前,这里生长着牡荆、榔榆、小果蔷薇、薜荔、络石等多种木本植物,以及萱草、卷柏、卷丹、瓦松等多种草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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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航拍的紫金山,石坡区域有明显的低矮植被分布,梅宁拍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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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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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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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草)

其中,卷柏是紫金山的稀有原生物种,仅分布于石质山地;卷丹是紫金山开花最大的植物。然而,受仙人掌蔓延及其他人为干扰,这些本土植物在这片区域已经难觅踪迹。

回应三:阻碍森林正向演替

李新华教授曾多次到现场调查,也被这里密布的仙人掌扎过。他指出:“仙人掌长得很快,个体很密集,一年四季都不会枯萎。原本石头上可以长别的草,现在都被挤占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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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色仙人掌成熟植株形态 图片提供 徐梦娜)

紫金山森林正处在正向演替的关键时期,经过几代林业人的科学培育,大部分林分正处于向顶级群落演替的过渡阶段。而仙人掌一旦大量繁殖,将占据有限空间,导致森林目标树种无法繁衍更新,本土林下植被无法生存,甚至引发森林逆向演替,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

野道打卡:好看但危险

除了生态隐患,“仙人坡”还潜藏着人身安全风险。这片陡坡没有合法登山道可直达,只能通过野道攀爬。有蓝天救援队成员告诉记者,坡面陡峭,夏天雨水多时尤其容易滑倒,曾有人从这个坡子上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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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天文台下的大石壁 近期网友拍摄)

爱山有度:

尊重自然 才能更好享受自然

景区管理部门的回应也在引导我们反思一个更深层的议题:我们应该如何与自然相处?

少数网友觉得在山坡上种仙人掌“好看”,是“好心美化景区”的举动。然而,随意种植外来物种改变了山林原本的物种构成。这些行为不仅与户外运动的基本价值观不符,甚至可能触及法律底线。也有不少网友表达了理解:“虽然是驴友的浪漫,但生态安全才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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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景区已经将石壁上的仙人掌转移到苗圃场进行隔离管控,将适当用于科学研究和公益性科普宣传等用途。对移除仙人掌后的石壁还将实施复绿措施,移植适宜本区域生长的紫金山原生植物佛甲草、络石进行复绿。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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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至苗圃场进行隔离管控的仙人掌)

最后,还想提醒大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物种管理和山林保护也作出了规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种植外来物种,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刑责。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开垦林地,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的,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乃至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禁止非法采挖、移植、损毁野生植物,保护原生境。

(五)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郑丽丽

综合丨南京钟山风景区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