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无锡为开发区人大工作立法,破解“经济高地”监督缺位难题

荔枝新闻 2026-05-29 14:57

开发区的经济贡献举足轻重,但人大监督却长期难以有效覆盖——这一困扰不少地方的制度性“堵点”,如今在无锡率先迎来法治化的破解方案。5月2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无锡市开发区人大工作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项规范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开发区是经济建设的主阵地,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以无锡为例,该市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14家,2025年开发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高达63.7%,实际使用外资占比更是达到95.3%。然而,开发区并非一级行政区划,不设人民代表大会,长期以来,人大工作在开发区面临机构设置不统一、监督渠道不顺畅、代表作用难发挥等制度性难题。比如,谁来组织开发区内的人大工作?产业科技创新如何通过人大监督聚力推动?财政预算、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的监督怎样才更有刚性?开发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又如何为民生事务代言?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实践。

此次出台的条例,正是紧扣这些现实问题,以经实践验证有效的“开发区委员会”为组织架构核心进行制度设计。条例明确,市、县级市、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规定了其八项具体职责。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开发区所在地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依法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

在人大监督方面,条例规定,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应当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每年选择若干关系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此外,条例特别强调要加强对有关开发区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让监督真正长出“牙齿”。

在代表工作方面,条例明确,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组织开发区内的本级人大代表并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听取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代表意见建议。条例还提出,要推动优化开发区内代表结构,丰富代表活动方式,根据需要设立产业代表小组,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

无锡在全国开发区人大工作领域并非首次“探路”。早在2021年,该市就在国内率先设立了市人大开发区委员会,此后陆续开展了建立开发区人民民主实践平台、建立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开发区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等一系列创新实践。此次立法将上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既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也为无锡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持续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记者 | 王哲平

编辑 | 吴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