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观察丨网购遇上“AB货”,发货看人下菜碟?

荔枝新闻 2026-05-07 12:26

网购同样商品、同样价格,收到的东西却质量不一?近期,电商“AB货”引发热议,多地消费者反映遭遇电商区别发货。针对这一损害公平交易的行为,江苏省消保委表态,坚决遏制消费歧视。

【同价不同质 地域遭区别发货】

记者在社交平台检索发现,不少消费者吐槽遇到过商家发“AB货”的情况。有消费者吐槽,寄到一线城市的是新鲜饱满的凤梨、粑粑柑;而寄到县城农村的,却是青黑干瘪的水果。还有博主反映,从同一店铺同一链接下单同款粉色拖鞋,分别邮寄到深圳、山东和湖北黄梅县,到货后发现,寄往山东和黄梅县的产品和寄往深圳的产品,从颜色到做工都存在明显差异。而下单的同款发夹更是离谱,三个地址收到了三款不同的发夹,只有深圳地址收到的货物是对版的。

【江苏省消保委:侵犯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龚永壮说:“部分商家会根据收货地址、账号等级、消费习惯、维权意识强弱等等,在后台给消费者做画像。比如说对消费地址是大城市城区,退货方便、维权意识强的消费者,发送质量比较好的‘A货’。对地址是偏远农村,退货相对麻烦、维权成本较高、维权意识相对薄弱的消费者,会发送质量较差的‘B货’。实际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根据调查,“AB货”目前主要集中在生鲜、服装鞋帽、家电数码、日化美妆等领域,江苏省消保委指出,“AB货”乱象背后,是电商行业低价恶性竞争、平台主体责任缺失、部分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多重因素叠加。商家混发次品、以次充好,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按地域区别对待,更是对农村消费者的不尊重。

【法律定性:涉嫌违约与欺诈 可主张“退一赔三”】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商家发“AB货”已经涉嫌违法,根据具体情形不同,构成违约或消费欺诈,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说:“消费者下单即成立买卖合同,商品详情页描述构成合同内容,商家发‘B货’属于擅自变更标的物。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应承担退货、更换、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构成消费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此外,若商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若商家的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还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缺位滞后 平台算法成“隐形帮凶”】

由于平台的默许纵容,算法系统不仅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反而成为商家实施地域歧视的“帮凶”。此外,因隐蔽性强、跨地域监管难、处罚力度轻等,针对“AB货”的监管也存在缺位滞后的情况。2026年4月10日,《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正式施行,首次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最高可罚500万元。但对于“AB货”这种“同价不同质”的地域歧视行为,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条款进行明确界定和严厉处罚。对此,江苏省消保委呼吁,加快出台“AB货”认定细则,明确地域差异化发货、减配未标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电商平台应优化算法与流量分配机制,弱化低价导向,强化品质、服务与口碑权重,建立商品品质的跨地域对比投诉机制,严查区别发货行为。电商商家也要守住诚信经营的底线,保证产品品质一致,不要为了短期利润而丧失市场信任。

【消费提示:留存凭证 遇AB货可向12315维权】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与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龚永壮说:“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购的时候,下单要注意截图保存商品详情页、商家承诺、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的凭证,收货之后要尽快核对商品的质量和外观等与商品页面的描述是否一致。如果遇到‘AB货’的问题,可以向平台发起投诉,如果平台和解没有成功的话,可以通过12345或12315向有关部门投诉。”

另外,相关部门应提升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畅通维权渠道。消费者如果购买到“AB货”,要积极维权并主张法律赔偿,用行动让无良商家付出代价。


记者丨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董雯 章健
编辑丨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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