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这些管制的物质它们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荔枝新闻 2026-06-26 11:59

你以为的“潮流烟弹”“解压电子烟”,全是实打实的毒品,碰了、卖了都要负刑事责任!

披着普通电子烟外衣

骗“好奇”年轻人

6月25日,淮安盱眙法院直接把刑事巡回法庭搬进了当地中职院校,当庭审理了一起贩卖含美托咪酯“上头电子烟”的新型涉毒案,给在场学生上了最真实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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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严某明明知道美托咪酯已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依然多次向他人售卖掺有该成分的电子烟弹,前后一共卖出100余颗,非法获利3.3万余元。这种毒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外观几乎没有区别,隐蔽性、迷惑性极强。检察官介绍,美托咪酯与依托咪酯一样属于国家列管物质,具有诱导麻醉、镇静的药理作用;大剂量吸食会引发偏执、焦虑、恐慌等精神问题,长期大剂量使用对身体损伤极大。

最终法院当庭一审宣判: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同类案件在常州也有多起宣判:

4名被告人在常州、连云港等地向年轻人售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对应罚金;

被告人陈某通过社交软件隐秘交易,售卖含异丙帕酯(同样属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电子烟及烟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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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罚明确释放信号:凡是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涉毒犯罪,一律依法严惩。

从严从重从快江苏禁毒力度拉满

据统计,今年禁毒主题宣传期间,全省共有23家法院对30件毒品犯罪案件、49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持续高压严打下,江苏毒情整体向好的态势不断巩固:2025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41件1157人。2026年1-5月,已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6件426人;

量刑尺度严字当头:2025年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重刑率,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平均值10余个百分点;缓刑等非监禁刑适用率,低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值20余个百分点。

这些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很多人有误区,觉得只有海洛因、冰毒才叫毒品。法官明确普法:任何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管制的物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美托咪酯、依托咪酯、异丙帕酯……不管叫什么名字、伪装成什么形式,只要属于列管范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该类物质,都会以毒品犯罪定罪处罚。

最后再次提醒所有人,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凡是号称“上头”“助眠”“解压”的三无电子烟、潮饮、糖果,通通别碰!别为了一时猎奇、跟风,踩进法律红线,毁掉自己的人生。发现相关可疑线索,请及时报警。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郭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