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嫌潮汕火锅太淡,欲写5000字差评?店家无奈免单

荔枝新闻 2026-06-03 17:48

6月1日,4名外地游客在广东汕头吃潮汕火锅时,嫌锅底味道太淡,并称已备好5000字差评,要求店家免单。

据店家介绍,这几名游客点了400多元卤水火锅,吃了40分钟,扫光七成菜品后,才告知店员锅底味儿淡、牛肉有腥味,与预期不符。在沟通陷入僵局时,游客称准备了长达5000字的差评,表示只愿意支付虾和鹅肝的部分费用。

店家表示,为挽回潮汕美食的印象,无奈选择免单。

律师说法:

游客欲写5000字差评是否违法?

餐饮食品是否合口味,因人而异,难以评判。游客认为潮汕火锅味道太淡,是其口味选择问题,欲写出5000字作文来差评,也是游客的个人意愿,是否会影响店内生意,在其未实际写出之前,无从评判。故而从法律角度来说,游客欲写5000字差评,不能简单认为其违法。

若游客真写了5000字差评,却仅从自己口味出发、从客观表达出发,虽是差评,但未对食品、对店家作出侮辱性或者捏造事实类表达,此时不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若游客真写了5000字差评,并恶意捏造食品质量问题或恶意中伤店家,且给店家造成损失的,则可能构成侵权。店家可以要求游客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涉事游客还可能会被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店家无奈免单是否属于被胁迫?

根据目前情况,游客声称欲写5000字差评,但并未真正实施。因此律师认为,店家给予免单的处理方案,不能认为是受游客所胁迫,只能认为是店家的主动自愿。

因是店家主动免单,该意思表示一经表达,游客同意,双方即行成合意,因此店家事后再觉委屈也无法向游客讨要餐费。

律师提醒

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与维护。

消费者享有客观评价的权利,但不得捏造虚假差评、恶意抹黑商家,否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对店家而言,良好的声誉并非一味让步而来,无需过于介意可能的差评,若真遇到恶意差评,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江苏新闻广播《高爽说法》节目特邀嘉宾:江苏昊信律师事务所 蒋德军律师